静宁县仁大镇2025年高峡村葫芦河大桥连接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仁大镇2025年高峡村葫芦河大桥连接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宁县仁大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4-08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4001JH620826024
项目名称:静宁县仁大镇2025年高峡村葫芦河大桥连接线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00.00(万元)
采购需求:静宁县仁大镇2025年高峡村葫芦河大桥连接线项目,路线起点接高峡村现有道路,终点接葫芦河大桥,路线长1.0公里。路线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农村公路四级(Ⅱ类)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5,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面结构采用1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设置必要的排水及安全生命防护设施。主要工程量:挖树65棵,挖土方25704.4立方米,挖石方64.8立方米,填土方5775.1立方米,现浇 C20混凝土梯形边沟 182.413立方米/1133米,C20混凝土排水沟10.86立方米/60米,过路圆管涵53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4904平方米,15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298平方米,培土路肩488.4立方米;1- 1.0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8.5米/1道;Gr-A-4E波形钢板护栏376米;单柱式标志牌6块,轮廓标97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一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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