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床旁心电图机、热牙胶机等设备采购项目A包第四次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床旁心电图机、热牙胶机等设备采购项目A包第四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G-2024-055-A-04
项目名称:吉安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床旁心电图机、热牙胶机等设备采购项目A包第四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2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①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投标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3.2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