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白路方涵清淤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顺白路方涵清淤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525210200021530-XM001
项目名称:顺白路方涵清淤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1.7877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19.6091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2.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 ;
3.2.4 外埠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京备案证明;
3.2.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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