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木城民族初级中学示范性国门学校建设项目(校园文化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2-00166-YNLC-0015
项目名称:龙陵县木城民族初级中学示范性国门学校建设项目(校园文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45.817652
最高限价(万元):145.817652
采购需求:完成龙陵县木城民族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的设计及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识别及观景路线打造、综合楼外部改造提升、办公室改造(6间)、班级教室改造(15间)、美术室改造、音乐教室改造、科普种植园地打造(中小学教学楼北面)、阅读爱国原地打造(教学楼前柚木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园地、运动区改造、学生宿舍楼改造及绿化美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设计及施工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1)龙陵县木城民族初级中学示范性国门学校建设项目(校园文化建设):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8、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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