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工可编制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0-SXSD-C2025-0002
项目名称: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工可编制服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0万元
采购需求:
现状通用泊位区进港航道满足 10万吨级船舶乘潮单向通航,通航宽度220m,底高程-13.3m,拟通过扩建工程将航道通航标准提升至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通航宽度230m,设计底高程-16.5m,航道全长7.4km。现开展项目 建议书及 工可编制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至项目取得发改委批复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资信甲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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