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 “招标文件下载”,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并于 20 25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00000202502000131
项目名称: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72400.00
最高限价: ?572400.00
采购需求: 向机关提供安全保卫服务,执行安全防范任务,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机关的财产、人身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保卫服务责任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到期后,采购人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重新采购)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 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烟台市财政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