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1-3/03地块前期开发项目-江南新城梨花大道三期工程
重庆
A81-3 03地块前期开发项目-江南新城梨花大道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A81-3/03 地块前期开发项目 - 江南新城梨花大道三期工程 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岸发改〔 2019 〕 381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茶园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城投集团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茶园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南新城A标准分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道路实施全长480m,其中含桥梁一座,为3×25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桥梁总长度为85m,其余为路基段,标准路幅宽度为22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30km/h。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4628.4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结构工程以及桥梁工程等及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5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的业绩要求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