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宁远镇片区)招标公告
甘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定西市安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宁远镇片区) 已由 定西市农业农村局以定市农发〔 2025]27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3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项目招标人为 定西市安定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定西市安定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宁远镇片区)
2.2 建设规模:
(一)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田块整治工程。项目区田块整治工程2070.04亩。
2.田间道路工程。项目区生产路11条9020m。生产路路面宽3.0m,路面结构采用素土路面。
3.其他工程。设立项目公示牌1座
(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培肥工程。总面积 2160亩,主要措施为增施有机肥和土地深松。增施有机肥2160亩,土地深松面积2160 亩。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 安定区宁远镇羊营村 。
2.4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21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4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1 月 30 日。
2.5 招标范围: 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 所有建设内容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含 贰级 )及以上资质,近 3年至少有1项(含1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施工的能力。
3.3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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