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重大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重大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重大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500000202502000065
项目名称: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重大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万元
最高限价:59.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 、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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