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HA-2025GLYH-JDJC1、HA-2025GLYH-JDJC2、HA-2025GLYH-JDJC3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淮安市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HA-2025GLYH-JDJC1、HA-2025GLYH-JDJC2、HA-2025GLYH-JDJC3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交公养〔2025〕4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 淮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资金来自 省全额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淮安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现对 淮安市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HA-2025GLYH-JDJC1、HA-2025GLYH-JDJC2、HA-2025GLYH-JDJC3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淮安市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主要包括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预防性养护、路面维修与应急抢修工程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即HA-2025GLYH-JDJC1标段、HA-2025GLYH-JDJC2标段、HA-2025GLYH-JDJC3标段,具体如下:
HA-2025GLYH-JDJC1 标段:直属站205国道大修工程、涟水县503省道大修工程及其他养护专项工程。
HA-2025GLYH-JDJC2 标段:淮阴区233国道大修工程及其他养护专项工程。
HA-2025GLYH-JDJC3 标段:金湖县与洪泽区247省道大修工程、盱眙县235国道大修工程及其他养护专项工程。
注:招标人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有权对各标段检测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试验检测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提出索赔。
2.3 招标范围为:淮安市2025年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交安设施等的质量监督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现场施工工艺督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规范》(DB32/T4981-2024)开展项目安全内外业评价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检查,交竣工验收检测。
2.4 试验检测服务期为:同项目建设期,工程开工至工程交(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条件
2021 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或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试验检测项目指质量监督机构委托的监督检测、交竣工验收检测或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试验检测或建设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下同)。
注: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指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大中修、危桥改造、水毁抢修、路面维修、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等。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或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 技术负责人资格
(1)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涵盖公路和材料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
(2)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试验检测单位)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1.7 投标人员不得在本工程项目中兼任施工、监理、建设管理以及本项目其它标段试验检测等职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本月或者上个月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交通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评标按照HA-2025GLYH-JDJC1标段、 HA-2025GLYH-JDJC2标段、HA-2025GLYH-JDJC3标段顺序依次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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