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及居民瓶改管工程总承包(EPC)
辽宁
一、招标条件
沈阳市于洪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及居民“瓶改管”工程 已经由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备案。以 沈于发改审字【2025】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市于洪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及居民“瓶改管”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于洪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液化气居民用户“瓶改管”工程,燃气管线打通铁路瓶颈及贯通工程,管网更新智能感知预警工程,对燃气用户安全隐患进行改造,对公共区域隐患进行整改。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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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1TP002024930001001 | 沈阳市于洪区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及居民“瓶改管”工程总承包(EPC)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液化气居民用户“瓶改管”工程,燃气管线打通铁路瓶颈及贯通工程,管网更新智能感知预警工程,对燃气用户安全隐患进行改造,对公共区域隐患进行整改,具体建设内容为:(一)计划对30695户液化气居民用户燃气立管及户内燃气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范围为地上燃气引入管阀门(不含阀门)后至居民用户用气灶具之间的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改造内容包括室外架空横管58713米,室外架空立管及支管83291米,室内镀锌钢管29645.5米,表后不锈钢波纹管184170米;民用“四件套”30695套等。(二)计划对20个小区燃气庭院线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范围为小区红线至地上燃气引入管阀门之间燃气庭院管线。改造内容为小区庭院管道总计18581米,其中中压管道547米、低压管道18646米;燃气调压柜(箱)8座,燃气进户790个。(三)计划对于洪区造化街道大转湾燃气管线经过铁路处进行打通。建设内容为市政管道,总计10554米,燃气埋地阀门22座。(四)计划为于洪区区域内240个社区和10个街道办事处安检人员配备基层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器(嗅敏仪)290套;为15座燃气场站安装AI智能感知报警系统15套。(五)计划对13000户管道气居民用户室内隐患燃气管道进行整改,改造内容包括不锈钢波纹管RSB-IF-15:1842米、RSB-IF-13:104000米,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13307根。(六)计划对59户管道气居民用户燃气立管隐患进行整改,改造内容包括:无缝钢管(3PE防腐)D60×4.0:4米、D48×4.0:28米;无缝钢管D60×4.0:10米、D48×4.0:76米、D34×4.0:120米;镀锌钢管DN50:15米、DN40:20米、DN25:40米、DN20:43米;表后不锈钢波纹管RSB-IF-13:354米;民用“四件套”(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可燃气体报警器、防超流量燃气泄漏自动关闭阀、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59套。(七)计划对12000户无管道气居民用户安装“四件套”,共计安装12000套。(八)对北陵、陵西及迎宾路街道175户公共区域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改造内容为庭院管道,总计2792米;燃气进户175个;室内低压20#无缝钢管总计2425.5米;室内低压镀锌钢管总计742.5米;不锈钢波纹管RSB-IF-13:111米;NB-IOT智能膜式燃气表总计175块;配套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含控制器备用电源、线缆等):267套。 | 610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50.0 |
4.工期要求: 2025年04月30日 开工至 2026年12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包括总承包管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等相关内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4)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单位。
6.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资格要求。 ①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资质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甲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资质; ②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且包含PE专项)(注:2019年6月1日前发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GB1级)(注:2019年6月1日后发证); (2)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EPC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4)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各相关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