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和田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和田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或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4S[2025] 17号
项目名称:和田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267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267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和田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数量:1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明细表及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2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2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单独提供);如是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2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 “ ( ) ”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过的相关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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