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审判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ZCHB-C-G-250003
项目名称:审判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23,530.9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923,530.9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923,530.95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0天完工(40天完成断桥铝窗户安装(不含玻璃);电梯50天内进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同时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施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签署、盖章)。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签署、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