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牙根一级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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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牙根一级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
项目编号:
000645-25ZB028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
项目实施地点:
电站现场
招标人: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旁通洞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及相应验收配合工作。
牙根一级水电站导流洞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导流明渠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及相应验收配合工作。
其他: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牙根一级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
标段/包编号:
000645-25ZB0281/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3-26 18: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3-31 18: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25-04-1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2190
开标地点:
服务期说明: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和牙根一级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完成为止(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2月28日),计划服务期6年(暂定),预计约2190日历天,相关服务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
招标范围:
(1)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招标项目为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旁通洞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及相应验收配合工作。
1)安全鉴定工作基本要求:主要遵循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5〕426号)、《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3〕104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规程》(NB/T 35064-2015)以及现行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要求(后续鉴定时若相应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更新则执行新要求),对安全鉴定工作范围内的枢纽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和评价,主要涉及到挡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渗流控制工程、工程边坡等的土建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和机电工程等。每个鉴定阶段对相应工程项目提出安全鉴定评价意见,相关评价意见最终需满足阶段验收工作需要。
2)本次招标项目安全鉴定工作包含三个阶段完成,每阶段的主要鉴定项目为(但不限于):
a)旁通洞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旁通洞进口边坡、进口明渠、洞身段、出口明渠、出口边坡,旁通洞相关施工支洞封堵工程,以及相关安全监测和金属结构工程等。
b)输水系统专项安全鉴定:上库进/出水口、引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室、引水隧洞、引水调压室、压力管道、引水钢岔管、引水钢支管、尾水洞钢衬段、尾水洞钢筋混凝土衬砌段、下库进/出水口、尾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塔等的土建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和机电工程等。
c)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旁通洞工程、输水发电建筑物(上库进/出水口、引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室、引水隧洞、引水调压室、压力管道、引水钢岔管、引水钢支管、尾水洞钢衬段、尾水洞钢筋混凝土衬砌段、下库进/出水口、尾水检修及事故闸门塔)的土建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和机电工程等。
(2)牙根一级水电站
招标项目为牙根一级水电站导流洞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导流明渠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及相应验收配合工作。
1)安全鉴定工作基本要求:主要遵循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5〕426号)、《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3〕104号)、《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 35048-2015)、《水电工程安全鉴定规程》(NB/T 35064-2015)以及现行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要求(后续鉴定时若相应管理办法及行业规范更新则执行新要求),对安全鉴定工作范围内的枢纽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复查和评价,主要涉及到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渗流控制工程、两岸坝肩及近坝库岸边坡工程等的土建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和机电工程等。每个鉴定阶段对相应工程项目提出安全鉴定评价意见,相关评价意见最终需满足阶段验收工作需要。
2)本次招标项目安全鉴定工作分四个阶段完成,每阶段的主要鉴定项目为(但不限于):
a)导流洞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导流洞进口边坡、进口明渠、洞身段、出口明渠、出口边坡(堆积体),导流洞相关施工支洞封堵工程,近坝库岸,下游消能防护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安全监测和金属结构工程等。
b)导流明渠过流前专项安全鉴定:导流明渠工程(含明渠与大坝结合部分、纵向导墙、泄洪闸枯期水位以下部分结构)、右岸坝肩及导流明渠边坡工程、近坝库岸、下游河道防护工程。
c)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左岸和右岸挡水坝段、左岸河床式厂房、左岸鱼道工程、右岸泄洪闸、纵向导墙、下游消能防护工程以及近坝库岸等的土建工程、导流洞与施工支洞及勘探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边坡工程、渗控工程、安全监测和金属结构工程等。
d)枢纽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消能防冲建筑物、鱼道、拦污漂工程、枢纽工程区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下游护岸防护工程、导流洞与施工支洞及探洞等封堵工程,以及以上建筑物的基础处理、渗控工程、安全监测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和机电工程等。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的安全鉴定工作;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的安全鉴定项目负责人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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