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131中学二校区)-三标段(食堂设备采购)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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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 (131中学二校区)-三标段(食堂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131中学二校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6250189)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4〕10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62636,9\mathrm{m}^{2}$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综合教学楼、图书室、食堂、实验室、礼堂、体育馆、宿舍等,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 (天) |
E660 7004 0062 5018 9001 001 | 第七师胡杨河市 高级中学义教部 天北校区(131中 学二校区)-三标 段(食堂设备采 购) | 投标人应负责采购设备的成套供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试验、采购、 包装、运输、保险、维修、售后服务等;提供安装、调试、配套设施的定制制作 、现场的施工安装、摆放及伴随的相关服务;参加现场开箱检查和验收;提供设 备安装及试验用的专用工具;规定的备品备件;提交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以 及提交合同规定的其他技术资料。具体以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内 容为准。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制造或销售能力。 2.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维护等能力。 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注:新成立的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交易平台启用“”的通知》、《关于办理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4日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第七师胡杨河市高级中学义教部天北校区(131中学二校区)-三标段(食堂设备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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