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2027年塔类土建、配套、外市电施工服务(YT、ZL、NY)招标公告
重庆
重庆铁塔 -2025-2027 年塔类土建、配套、外市电施工服务( YT 、 ZL 、 NY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重庆铁塔-2025-2027年塔类土建、配套、外市电施工服务(YT、ZL、NY)(招标编号:TC259D09C)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 标段 1-9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或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先到者为准)。若合同金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期半年。 标段 1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或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先到者为准)。当截至合同有效期 2027 年 4 月 30 日,共享保障标段未启用或份额未履行完毕的,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延长合同有效期,直至合同份额履行完毕。 1.2 招标内容: 2025 年 -2027 年施工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类型:一体、智联、能源业务;站址类型:宏站、微站;建设方式:新建、改造;建设专业:土建、配套和外市电等施工服务,含少量外市电设计服务。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具体标段及份额划分如下:
| 标段 | 分公司 | 实施区域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 | 份额 含税预算(万元) | 标段 含税预算(万元) | 份额分配比例 | 中标份额 |
|---|---|---|---|---|---|---|---|
| 一体 | 能源 | 智联 | 合计 | ||||
| 标段 1 | 涪陵 | 丰都 | 1036 | 43 | 98 | 1177 | 2151 |
| 南川 | 860 | 43 | 71 | 974 | |||
| 涪陵 | 893 | 87 | 118 | 1098 | 2007 | 33.93% | 份额 2 |
| 武隆 | 784 | 28 | 97 | 909 | |||
| 垫江 | 735 | 50 | 66 | 851 | 1757 | 29.70% | 份额 3 |
| 长寿 | 801 | 54 | 51 | 906 | |||
| 标段 2 | 万州 | 万州 | 1262 | 121 | 211 | 1594 | 2522 |
| 梁平 | 758 | 49 | 121 | 928 | |||
| 石柱 | 854 | 30 | 120 | 1004 | 1726 | 31.09% | 份额 2 |
| 忠县 | 600 | 55 | 67 | 722 | |||
| 开州 | 701 | 93 | 121 | 915 | 1304 | 23.48% | 份额 3 |
| 城口 | 333 | 15 | 41 | 389 | |||
| 标段 3 | 黔江 | 酉阳 | 1978 | 47 | 194 | 2219 | 3020 |
| 秀山 | 696 | 39 | 66 | 801 | |||
| 彭水 | 1398 | 41 | 142 | 1581 | 2423 | 44.52% | 份额 2 |
| 黔江 | 733 | 39 | 70 | 842 | |||
| 标段 4 | 南岸 | 江津 | 1185 | 105 | 134 | 1424 | 2357 |
| 綦江 | 758 | 79 | 96 | 933 | |||
| 巴南 | 818 | 95 | 85 | 998 | 1776 | 42.97% | 份额 2 |
| 南岸 | 615 | 95 | 68 | 778 | |||
| 标段 5 | 奉节 | 巫山 | 1051 | 36 | 115 | 1202 | 2216 |
| 奉节 | 850 | 59 | 105 | 1014 | |||
| 云阳 | 698 | 72 | 110 | 880 | 1905 | 46.23% | 份额 2 |
| 巫溪 | 894 | 30 | 101 | 1025 | |||
| 标段 6 | 合川 | 合川 | 828 | 97 | 125 | 1050 | 1722 |
| 北碚 | 536 | 66 | 70 | 672 | |||
| 潼南 | 723 | 53 | 98 | 874 | 1588 | 47.98% | 份额 2 |
| 铜梁 | 564 | 54 | 96 | 714 | |||
| 标段 7 | 两江 | 渝北 | 1345 | 177 | 100 | 1622 | 1622 |
| 两江 | 647 | 79 | 71 | 797 | 1586 | 49.44% | 份额 2 |
| 江北 | 654 | 74 | 61 | 789 | |||
| 标段 8 | 永川 | 永川 | 1014 | 90 | 133 | 1237 | 1545 |
| 荣昌 | 222 | 52 | 34 | 308 | |||
| 大足 | 780 | 66 | 92 | 938 | 1516 | 49.53% | 份额 2 |
| 璧山 | 444 | 60 | 74 | 578 | |||
| 标段 9 | 渝中 | 沙坪坝 | 805 | 117 | 95 | 1017 | 1196 |
| 渝中 | 122 | 45 | 12 | 179 | |||
| 九龙坡 | 572 | 121 | 86 | 779 | 1000 | 45.54% | 份额 2 |
| 大渡口 | 165 | 34 | 22 | 221 | |||
| 标段 10 | 共享保障标段 | 全市 | 1616 | 137 | 191 | 1944 | 1944 |
| 汇总 | / | 32328 | 2727 | 3828 | 38883 | 38883 | 38883 |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的标段数量不限,但标段 1-9 最多中标标段数为【 2 】个,标段 10 可与标段 1-9 重复中标,具体详见“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5 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 本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6 本项目按综合折扣报价,【土建、外市电、配套】以技术规范书“取费模块”的“不含税单价”为基准,填报各施工专业的【综合折扣】。【土建、外市电、配套】最高综合折扣均为【 100% 】,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有效授权(如需)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同时提供。)
2.2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 4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清晰、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1)、(2)、(4)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3)、(4)的要求。 】(注 : 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建办市 (2023)47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94 号 ) 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3. 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投标人 在所投标段(即人员按标段配备) 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要求:(人员复用规则详见 2.3.5 条)
2.3.1 企业主要负责人 :投标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的至少 1 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的至少 1 名。可以 2 人各持一证,也可以 1 人持两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标段内其他角色。
2.3.2 项目负责人 :
( 1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 ( 可以是 1 人同时满足,也可以是 2 人 /3 人分别满足 ) :
①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及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 1 名;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及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 1 名。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单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及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 1 名。
( 2 )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 )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标段内其他角色。
2.3.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1 )投标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的至少 1 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的至少 1 名。可以 2 人各持一证,也可以 1 人持两证。
( 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与其所在标段某一施工队伍中的专职安全员复用,但不得担任其他角色。
【提供:①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扫描件,② 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官方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含社保部门电子印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
2.3.4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如下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的至少 1 名
( 2 )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及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至少 1 名。且满足上述 2.3.2 第( 2 )、( 3 )的要求。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的至少 1 名。
【提供:①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相应证书扫描件,② 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社保官方网站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含养老保险)(含社保部门电子印章),③加盖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扫描件。】
2.3.5 标段1-9人员复用规则(适用于投标人投标标段1-9中数量超过1个) :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同标段间可以复用,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同一人员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 = 该投标人所投标段数 /2( 向下取整 ) 。如同一人员复用的标段数超出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该人员在所有标段均不计取。
投标人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在两个标段中标且该两个标段的项目团队人员一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提供新的项目团队人员替换,且不低于原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标准。未按承诺执行,则其在预估不含税金额少的标段中标无效。
标段10人员复用规则 :可与标段 1-9 人员复用。
特别说明: 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部分参考内容摘录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 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的, 重庆市内注册的证书符合上述第①条的要求,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证书查询截图(含证书注册、变更信息等)。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全国范围内具有同类施工业绩(土建施工类、配套施工类、电力施工类)的累计金额达到【 1000 】万元,且须包含土建、配套、电力施工类,其中电力施工类不低于 300 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同时具备土建、配套施工类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 700 万元;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电力施工类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认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土建、配套施工类业绩,认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力施工类业绩。
业绩认定原则:
( 1 )若合同类型为单专业施工业绩(且有合同金额)的,或合同类型为多专业施工业绩(其中已载明各施工专业具体金额)的,认可其对应专业施工业绩金额;
【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合同提供对应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 / 合同编号 / 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 + 该合同下任意订单 + 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 2 )若提供的合同未注明合同金额的,或合同类型为多专业施工业绩且未载明各施工专业具体金额的,须明确区分本项目同类专业施工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金额页(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合同提供对应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 / 合同编号 / 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 + 该合同下任意订单 + 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②区分本项目同类专业施工业绩情况证明材料可以为:甲方 / 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 / 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加盖甲方 / 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的,以结算单金额为准)。】
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联合体成员(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
2.6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涉及的少量外市电设计允许依法分包,分包企业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投标人采用分包的,承诺中标后(最迟不超过 15 日内)提供与分包企业的分包协议扫描件、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并交地市分公司建设管理部门备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 / 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7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 / 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 / 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同时满足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8 控股管理关系:(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天眼查( )”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9 其他承诺:
2.9.1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9.2 施工劳务分包承诺:承诺中标后或履约过程中,若需进行劳务分包,须取得甲方建设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提交劳务分包协议及劳务分包单位合法有效的资质备案。
2.9.3 保险承诺:承诺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拟配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 150 万元 / 人,保险有效期涵盖合同有效期。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同时满足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注: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核查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未履行,有权按照违约处理并暂停下达订单、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 年 03 月 28 日 23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 月 0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4.3 条款。
4.2.3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