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珠玑镇珠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采购暂停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TGJ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珠玑镇珠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工作原因暂停,具体恢复时间和其他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留意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属于工程标 ,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 /QQ 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 请投标 / 报价人按 “ 远程开标 ” 有关要求,在投标 / 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报价。
7. 在开标 / 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 / 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开标 / 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 / 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 30 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 / 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 在谈判 / 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 “ 等候大厅 ” 填写 / 响应谈判 / 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珠玑镇古巷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