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察尔齐5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新疆
一、招标条件
拜城县察尔齐5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已经由 拜发改批〔2024〕1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拜城县察尔齐5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72.7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拜城县察尔齐镇5村
2.工程规模: 新建450m3污水处理站一座,原400m3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一座;新建DN315排水管网450m,新建DN110压力管网1550m及配套电力设施、自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吸污车1辆。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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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92624090600372001001 | 拜城县察尔齐5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 新建450m3污水处理站一座,原400m3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一座;新建DN315排水管网450m,新建DN110压力管网1550m及配套电力设施、自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吸污车1辆。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无不良行为记录;(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5)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本项目拟派的班组人员须为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6)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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