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一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MFXJZCG(2025TP)003号-1
项目名称: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一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105116
最高限价(元): 110511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包一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5116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皮肤病专科设备15类58件、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20类155件/台、中医急诊科教学模具共7类7件、两专科一中心文化宣传氛围打造制度及标识牌类10项104个,亚克力及显示屏类共26项171.11平米等。
备注: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以上所需的证件、资料如有有效期规定的,均需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