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铁塔哈密分公司编制风景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2025 年中国铁塔哈密分公司编制风景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 年中国铁塔哈密分公司编制风景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025 年中国铁塔哈密分公司编制风景影响评价报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JSZB-2025-12030 )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 12 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 100% 。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总价 113207.54 元。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 5 个站址出具风景影响评价报告、办理准入手续直至下发批复等。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3 服务地点:哈密市。
2.4 工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出具结果性文件。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6 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控股及管理关系:
(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2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3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 参选人须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为新疆“禁止交易企业”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 新疆省级参选人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