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泳池专项设备物资采购
广东
-广州市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广州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泳池专项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施工工程项目用地面积为 20.0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6万平方米。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办学规模定为108个班,包括60个高中班、30个初中班、18个小学班,规划学生总数为5310人。地上单体共计16栋,其中小学综合楼一栋(地下室一层、地上五层)、看台一栋、礼堂一栋、体育馆一栋、300米架空操场一栋、冰球馆一栋、人文科技馆一栋、学习中心一栋、高中教学楼一栋、初中教学楼一栋、食堂一栋、教师公寓一栋、学生宿舍楼一栋、门卫室三栋,新建挡土墙、道路广场及园林景观等。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所需泳池专项设备物资采购。
2.3 交货时间:实际交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岑村车管所东侧、华观路南侧(以甲方实际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保期:质保期24个月(其中:泳池防水工程质保期为60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8)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9)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处理安装服务或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等营业范围。(2)业绩要求: 近 5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3)其他要求: 所有标的物的品牌选用、技术规格参数等必须经过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及使用单位等审批、完成看样定板审批同意后方可供货进场安装,报价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确保达到广州市工程优质奖、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如未一次性调试或一次性验收通过,二次调试注水及添加调试物料、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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