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水务局2025年故黄河亮化日常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00-XZDY-C2025-0002
项目名称: 2025年故黄河亮化日常运行维护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7万元
采购需求:
故黄河(丁楼闸 - 汉桥段)河岸线、游步道、桥梁、广场、公园、雕塑、亭廊、花架亮化灯具、管线、配电箱、变压器等设施运行维护。具体详见 磋商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供应商须提供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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