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街道张圩社区张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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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街道张圩社区张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JSTZC-2025-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宁街道张圩社区张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张圩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采购文件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永宁街道张圩社区张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永宁街道张圩社区张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三) 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8 16: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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