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街道丰华街45号房屋对外租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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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湖街道丰华街45号房屋对外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隆丰湖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该房屋位于东湖街道丰华街45号,建筑总面积 7846.73 ㎡,用地面积 8125.7㎡。对外租赁,场地及房屋实际可用面积及具体范围以实际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东湖街道丰华街45号房屋对外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湖街道丰华街45号房屋对外租赁服务项目:
3.1满足以下必要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3.1.6提供近5年来(自开标日算起)从事商业经营管理的业绩证明2个,以提供经营合同为准)。3.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3.1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3 17:00附件下载
东湖街道丰华街45号房屋对外租赁服务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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