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庄子村混凝土道路及雨水等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招标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标题 | 樊庄子村混凝土道路及雨水等附属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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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内容 | 樊庄子村混凝土道路及雨水等附属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629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樊庄子村混凝土道路及雨水等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E1200001051002629001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9891万元, 采购人为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樊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樊庄子村混凝土道路及雨水等附属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人行道面包砖湿拌铺设、管道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周良街道 樊庄子村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樊庄子村混凝土道路及雨水等附属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为: 人行道面包砖湿拌铺设、管道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个月内完工,质保期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樊庄子村混凝土道路及雨水等附属工程 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配置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无在施工过程记录。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6月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3.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 2024年6月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及 2024年6月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
- 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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