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湾路(浦乌北路-滨江大道)建设工程三标段(横江大道至滨江大道段)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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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湾路(浦乌北路-滨江大道)建设工程三标段(横江大道至滨江大道段)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ITIC/ZYFB/NJLSWL/ZB/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绿水湾路(浦乌北路-滨江大道)建设工程三标段(横江大道至滨江大道段)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12.927498万元, 招标人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江北新区范围内,道路西起横江大道,东至滨江大道。 2.2.包含但不限于绿水湾路(浦乌北路-滨江大道)建设工程三标段(横江大道至滨江大道段)雨、污水管工程(管径 $<1000\mathrm{mm}$ )、河道排水、给水喷灌、人行道及附属等工程的施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修复等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施工和配合其他专业分包施工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的修复等工作。 2.3.合同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指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本项目最高限价:30129274.98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绿水湾路(浦乌北路-滨江大道)建设工程三标段(横江大道至滨江大道段)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绿水湾路(浦乌北路-滨江大道)建设工程三标段(横江大道至滨江大道段)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3.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类似给排水工程。(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三年的财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公章)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需包含三表一附注)
3.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7)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8)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7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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