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电梯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02-440300-04-01-900010002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电梯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532.4559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2.4559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深南办公区8台老旧电梯进行节能改造。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电梯拆除工程、电梯购置及安装工程(含调试、电梯装修、空调)、电梯配套工程(井道整改、电气工程、五方对讲等)、电梯门洞修复等,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施工及配合工作。建设标准按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及以上级别)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 2、投标人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须向电梯制造商取得本项目唯一授权。本项目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废标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3、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及以上级别。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及以上级别)资质的公司作为投标牵头人。 注:1、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予以认可。2、若上述许可证中无许可的电梯参数,须提供《型式试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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