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1标招标公告
江苏
1.招标条件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33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7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 , 招标人为 扬中市河道治理中心、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1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扬中市 、 镇江经开区及丹阳市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 41.414千米。河势控制护岸合计10.03千米,其中新建5.94千米,加固4.09千米;小泡沙右汊沉排护底6.858万平方米。护岸治理合计31.384千米,其中新建 2.03千米,加固 29.354千米。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等别为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太平洲洲堤护岸工程级别为2级,其余区域护岸工程级别为3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镇江市境内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服务1标,其主要内容包括: 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内容 ,在扬中市、镇江经开区及丹阳市境内 开展水生植物修复和鱼类保护; 开展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包括不限于水、空气、噪声、生态等监测);开展工程现场环保措施的实施,核查环保“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开展环保宣传及培训工作;协助完成环保验收工作并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 , 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本标段 概算 约 543.01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电子投标文件填1 825 天)。
2.5 质量目标: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环保所有工作,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质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的独立法人 。
( 2)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环保监测或水利工程环保验收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 。
(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生态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4)其他人员要求: / 。
( 5)其他要求 :
A. 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B. 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第 7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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