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
重庆
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已由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500115-04-01-35308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长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寿经开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40742.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815.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标准仓库2栋、标准仓库2栋、生产用房2栋以及门卫管理用房。其中1#和2#高标准仓库均为单层轻钢结构,建筑面积均为15475.75平方米;3#标准仓库为二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5882.76平方米;4#标准厂房为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8283.52平方米;5#生产用房为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5224.04平方米;6#生产用房为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6588.35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项建筑面积为18283.52平方米,建筑物最大层数为三层,最大高度约22.3米,轻钢结构单跨最大跨度为24米,混凝土框架结构单跨最大跨度为12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 2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 167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 长寿区重庆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集散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工程)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维修的全过程监理,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等应由监理完成的相应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即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工作内容,同时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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