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中医医院购买医疗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河北
项目概况
高阳县中医医院购买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自主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5-0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33620090002
项目名称:高阳县中医医院购买医疗设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81452.15
最高限价:3181452.15元
采购需求:购置一批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适用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2)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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