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城区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及新建工程(宝山大道)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河南
新乡市凤泉区城区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及新建工程(宝山大道)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凤泉区城区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及新建工程(宝山大道)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湖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编号:新交 GCZB-2025-0054
(二)项目建设规模:新乡市凤泉区城区道路排水管道改造及新建工程(宝山大道) ,工程内容包括宝山大道(团结大道 -游览路)段新建雨水管网、混错接点改造、道路拆除及恢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四)项目预算金额:一标段 31884396.11元,二标段:施工单位审定结算金额的1%。
(五)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六)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七)工期要求:一标段: 15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八)质量要求:一标段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二标段:合格。
(九)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十)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十一)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二)二标段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