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公安局2025年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Z2025001185SH
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2025年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就 上海铁路公安局2025年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参与。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8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
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铁路公安局2025年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Z2025001185SH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496,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496,000.00元
6、采购需求:
(1)概况: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数量:32台
项目类型:货物类。
(2)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八年。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必须完成本服务项目内包含的软硬件的供货、联网调试,并投入运行;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 领取磋商文件需递交资料
1、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本单位最新下载的信用信息(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完整的PDF查询文件,查询日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
4、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5、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 2025年 4 月 1 日至2025年 4 月 8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10:30-16:30,报名单位持第三条“领取磋商文件需递交资料”前来购买,符合上述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磋商文件。
(2)发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楼 303室 。
(3)磋商文件售价: 600元/份,请携带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 20 25年 4 月 15 日(周 二 ) 下午13点30分,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三楼 305 室 。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 025年 4 月 15 日(周 二 ) 下午14点00分
2、 磋商地点: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1号三楼 3 05 室 ()。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 另需附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纸质正本文件扫描件)(电脑光盘或U盘形式) 。
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代理机构会通过“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铁路公安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4253318*815
公告发布机构: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1日
合同履行期限:(1)概况: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设备采购。数量:32台项目类型:货物类。(2)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八年。(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必须完成本服务项目内包含的软硬件的供货、联网调试,并投入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8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评标委员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核查后方为有效。)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