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公安局购置对讲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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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购置对讲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ZDY-2025-0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蓝田县公安局购置对讲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蓝田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2台对讲机和17个基地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蓝田县公安局购置对讲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蓝田县公安局购置对讲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7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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