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供水管网漏损计量建设和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81-2025-00390
项目名称:兴宁市供水管网漏损计量建设和改造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49,453.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兴宁市供水管网漏损计量建设和改造工程(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049,45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智慧化软件平台(包含五年维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178,263.00 | - |
1-2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管网在线监测系统、电气设备、一体化智慧泵房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71,190.00 | -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相关附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相关附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相关附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兴宁市供水管网漏损计量建设和改造工程(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兴宁市供水管网漏损计量建设和改造工程(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成员责任。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