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采购全省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C3-01161-YZGF-0223
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全省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0
最高限价(万元):30
采购需求:对省属社会组织和州(市)、县(市、区)参评5A级社会组织开展评估,主要包括:1、协助拟定评估通知、评估工作计划、评估程序和具体实施方案;2、协助按照社会组织类别,分别拟定评估指标、评分细则;3、协助组织开展评估前的培训指导;4、协助组织评估专家开展实地评估,完成初评,对每个参评社会组织出具初评报告、初评总报告;5、协助召开评估委员会,并形成评估报告,如有需要协助召开复核委员会;6、协助组织召开评估总结会,制作评估证书牌匾。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前完成服务相关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1)云南省民政厅采购全省社会组织评估服务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声明函)。 供应商须符合《云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云民规〔2023〕9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配套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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