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25]YXZB[CS]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周宁县职专中专学校分校代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原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2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现更正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述四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④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管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更正内容:
原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2 中: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 2023〕2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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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应具备下述 四 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 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管理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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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4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周宁县教育局
地址: 狮城镇安后村文安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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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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