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2025年农村人饮水毁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6001JH620826002
项目名称:静宁县2025年农村人饮水毁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15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54.0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承办李店、新店、深沟、四河、古城、威戎、城川、红寺、原安、城关、司桥、贾河、三合、八里14个乡镇的人饮水毁家财险及公众责任险业务。第二包:承办曹务、界石铺、治平、雷大、甘沟、细巷、仁大、灵芝、双岘、余湾10个乡镇的人饮水毁家财险及公众责任险业务。第三包:14个乡镇水利服务中心财产综合险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