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绿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千伏变电站)()招标公告
湖北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房县绿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千伏变电站)(HBFX-202308QG-015008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308QG-01500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县绿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房县行政审批局以2305-420325-04-01-6005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浩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浩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白鹤镇解家湾和三棵树村,房县主城区东侧,马栏河的下游方向,G346 国道、麻安高速及马栏河的北侧,距离房县高速出口 10km,距离青峰出口 16km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46亩,主要建设包括园区道路工程、园区管线及防洪沟工程、110kV变电站工程和园区停车场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绿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千伏变电站)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4-30
合同估算价:8153.83万元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证书;(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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