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采购包3)废标公告
广东
其他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04-06-04A-2025-D-E02121
二、项目名称: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3(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包组3)):
废标理由: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包组3)):
主要标的信息: 无(废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项目(编号:04-06-04A-2025-D-E02121)的结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编号:HFY-ZBHT-2024003④)相关约定收取。本项目收费具体说明如下:(1)单项项目/每包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不足3000元(含3000元)的按3000元/宗进行收取。(2)单项项目/每包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超出3000元,不足5000元(含5000元)的按5000元/宗进行收取。 (3)单项项目/每包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结果超出5000元,单项项目/每包组按差额定律累进制计算后的87.17%收取。具体为: 100万及以下按1.50% ,100万(不含)—500万(含)按1.10%,500万(不含)—1000万(含)按0.8% 例如:某委托货物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150万元,单项项目/每包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结果超出5000元,则单项项目/每包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0万元×1.50%+(150-100)万元×1.10%]×87.17% = 1.786985万元。(4)其他约定:若委托招标(采购)项目(或包组)废标后,按照项目(编号:04-06-04A-2025-D-E02121)的结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2025年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编号:HFY-ZBHT-2024003④)相关约定重新确认项目(或包组)重招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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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3 |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包组3)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河源市长安街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