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 询 比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 JNA254-CGN-250318280 、 SXZB-2503 1053GZG024/001 )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长治市 武乡县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 (项目编号: JNA254-CGN-250318280 、 SXZB-2503 1053GZG024/001 ) ,已由新村煤业总支委员会【2025】第3次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 自筹 ,采购人为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在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造成工作面地面土地塌陷,目前 15111 、 15117 以及 15121 工作面采煤沉陷区已达治理年限。公司已聘请第三方编制了《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4 年)》,公司将按照此方案对采煤沉陷区进行土地复垦。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 :
标段内容: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
2.4 建设地点:山西省武乡县洪水镇新村村、白和村。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 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 ,该标段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 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报价截至日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且在本采购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或施工负责人 )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业绩。
近三年指: 2022 年 3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包含采煤沉陷区土地复垦(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内容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证明文件;
③ 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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