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大道两侧铺设马路花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ZZ2025012
项目名称: 幸福大道两侧铺设马路花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710000
最高限价(元): 705007.6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幸福大道两侧铺设马路花砖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1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幸福大道两侧铺设马路花砖项目,铺设马路花砖3125m2,铺设混凝土路沿石3075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25年4月11日开工,2025年6月30日竣工,总工期81天(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承诺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 1 名、质检员 1 名、施工员 1 名、安全员 1 名,前述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相关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证(C 证)。以上人员中,安全员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承诺时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即具有完成本项目采购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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