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临清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零部件及维保采购项目
山东
询价采购
业主单位
聊城市临清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零部件及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502000018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QZFCG-2025-023
项目名称:聊城市临清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零部件及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3.6万元
最高限价:16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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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设备零部件及维保 | 1 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51.66 万元 | 151.66 万元 |
2 | 眼底相机维保及报告 | 1 宗 | 详见招标文件 | 11.94 万元 | 11.94 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1包零部件部分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监督单位:临清市财政局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1 包供应商提供: 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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