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河岸生态连通修复工程)绿化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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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河岸生态连通修复工程)绿化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PKYL-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河岸生态连通修复工程)绿化施工劳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浦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河岸生态连通修复工程)绿化施工劳务 2、项目编号:NJPKYL-2025009 3、招标内容:包括栽植蒲苇、白穗狼尾草、播种狗牙根草籽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4、预算金额:90.09415万元; 注:标段报价超过该标段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工期:25天; 6、养护期:2年,如遇特殊情况出现2年以上的,按照甲方要求实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河岸生态连通修复工程)绿化施工劳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浦口长江江豚保护区(高旺河)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高旺河河岸生态连通修复工程)绿化施工劳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附
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附
件);(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
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0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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