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方旭竞磋(工程)2025-014
项目名称: 玛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用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50000
最高限价(元): 449887.44
采购需求:
数量: 1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办公用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 45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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