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淳区土地出让一级市场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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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淳区土地出让一级市场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JJM(淳)[2025]00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高淳区土地出让一级市场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5万元,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通过地价评估,为2025年度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工作和协议出让提供出让价格建议,对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政府更好地进行土地市场调控,有利于完善土地市场,是调整土地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保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高淳区土地出让一级市场评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高淳区土地出让一级市场评估服务项目: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4.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经过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在南京市有常设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资质及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备案等级的法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1 17:00附件下载
2025年高淳区土地出让一级市场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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