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电厂二期工程增设厂界围墙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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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现对大铺电厂二期工程增设厂界围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埔电厂二期工程增设厂界围墙项目招标编号:M4400000707529325001(2)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3)项目地址:广东省梅州市。(4)项目规模:本工程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在一期建成投产的1、2号机组东南侧的3、4 号机组预留用地上进行建设,厂址为指定且唯一。(5)项目计划投产时间:本工程已于2022年9月底开工建设(锅炉浇筑第一混凝土),计划2025年9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5年11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2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 M4400000707529325001 | 增设厂界围墙 | 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大埔电厂 二期工程增设厂界围墙项目技术规范 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拟派项目负贵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中任一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
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函》为准)。
3.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1.7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咨平台”,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并在广咨平台线上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进行登记,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60日。
4.3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4月2日09:00至2025年4月/日16:00(北京时间)。
4.4请投标人务必在上述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内将对应的电子版上传广咨平台:
(a)投标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见附件一)。(b)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无效投标,随附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3条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c)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除投标登记申请表单独递交外)每页加盖公章并做成彩色扫描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5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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