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黑龙江
全市2025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备案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伊春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伊春市 及 辖区内( 伊春市、 嘉荫县、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友好区、金林区、乌翠区、伊美区、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及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等 1 4 市、 县 / 区 / 林业局)。
2.2 项目概况: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5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办防〔 2024 〕 270 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 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 2025 〕 30 号)、《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2025 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的通知》(黑水发〔 2024 〕 124 号)要求, 2025 年 2 月,伊春市 及 辖区内( 伊春市、 嘉荫县、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友好区、金林区、乌翠区、伊美区、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伊春森工朗乡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及伊春森工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等 1 4 市、 县 / 区 / 林业局)。
组织编制完成《 2025 年度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全市 2025 年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完善网络安全部分、 机房设备及视频会商系统的维修维护、 维修养护各山洪监测站点和县级山洪监测预警平台以及监测站点能力提升等内容。 具体工作量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2.3 服务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 12 个月。
2.4 质量标准:各项工作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项目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 407 9054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含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未出现亏损。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条件
3.3.1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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