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心医院GE64排CT球管维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8202501000239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5-00135
3、项目名称: 鹤峰县中心医院GE64排CT球管维保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39.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239.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鹤峰县中心医院GE64排CT球管维保服务采购,主要采购一家GE64排CT球管维保服务单位,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3年(一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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