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河北
-廊坊市
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柴油尾气净化液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SXZ25037三、项目概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提供柴油尾气净化液,共1个标段,成交1家单位。四、采购内容:包号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预估量)备注1散装柴油尾气净化液260000公斤柴油尾气净化液10KG/桶2128桶(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57.9584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3)柴油尾气净化液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五、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3)投标人具有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投标物资供应及质量保障能力。4)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投标人应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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