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零星维修材料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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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零星维修材料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零星维修材料配送服务,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共云南省委党校采购零星维修材料配送服务。
2.2 项目编号:YNYX-2025-0208。
2.3 招标内容:为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零星水电维修材料、零星工程维修材料的配送。采购目标:为了规范零星水电维修材料、零星工程维修材料采购流程,更好提供保障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合同单价执行,据实结算,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及投标人产品质量及供货服务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2.5 交货时间:(1)订制产品交货时间:自发出订单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2)应急产品交货时间:自发出订单起 24 小时内完成交货。
2.6 交货地点: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 预算金额(含税):一年预计 40 万元左右(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订单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合同期限内采购项目数量及金额。实际采购项目数量根据招标人采购需求确定,据实结算,单次采购以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最终解释权由招标人保留。
2.9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2024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执行。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年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单位不需提供。
3.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 1 个月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 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10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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